2026-08-08 08:18:30
兵团出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乌鲁木齐讯(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禚艺)近日,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保障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需求,减轻失能家庭经济压力与照护负担。
《实施方案》明确,将按照“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符合兵团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计划到2026年,将用人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2027年,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2028年,实现全兵团制度统一规范。
《实施方案》规定,长期护理保险从师市级统筹起步,基金与基本医疗保险共同参保、共同缴费。筹资方面,建立健全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渠道。其中,单位职工缴费费率为0.3%,由单位和个人同比例分担;退休人员缴费费率为0.15%,由个人缴费;未就业城乡居民筹资由个人和财政按1∶1比例分担,缴费费率将从0.15%起步,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到0.3%。
《实施方案》规定,待遇享受不设起付标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合规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费用。按单位职工政策参保的,基金支付比例约为70%;按未就业城乡居民政策参保的,支付比例约为50%。
《实施方案》明确,将统一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并推动评估结果在兵团内互认。同时,建立健全基金监管体系,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据了解,该方案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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