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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2022-11-05 10:26:44

兵团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乌鲁木齐讯(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陈琼)兵团日前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进文化润疆工程。

兵团住建局城镇建设处副处长吴岩介绍,《实施意见》共5部分19条,从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加强保护利用传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强调,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兵团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立健全兵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团)、名村(连)、街区申报和保护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体现“屯”“垦”“戍”功能的军垦特色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发掘认定和保护利用;坚持以用促保,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师市、团场和连队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加强对兵团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阐释,多层次、全方位、持续性挖掘其历史故事、文化价值、精神内涵。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兵团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批准公布一批兵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团)、名村(连)、街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建设性破坏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

兵团将强化考核问责,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兵团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强化对领导干部履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公益诉讼力度,确保历史文化资源“留下来”“活起来”。